爱吃荔枝的东施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风语小说网www.cuefind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抄书。

这是目前林以宁能想到最自由,且来钱多的生计,大概一百个字,能换取10~60文左右。

只不过抄书是有一定门槛的,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书法,书法越好看,价钱自然也就越高,反之,会血本无归。

林以宁因曾陪同父亲去过百家书斋卖书,与书斋东家有过几次面交,对于此人喜好的书法有所了解。

投其所好。

每日包子铺收完摊后,林以宁会游走于各处书铺,细细品味、模仿,各大书法大家的作品。

没有毛笔和砚台的她,只能用手指,沾上几滴清水,在木桌上勾画,细细揣测,回味。

陈大牛见林以宁还算有分寸,都是在四下没有顾客的时候,才开始如此,便也没出言阻止她。

无所事事的时候,他还会瞅上林以宁几眼,越看,脸上的笑容越大,忍不住打趣,“你这写的,还不如我呢,鸡爪乱爬都比你这强。”

林以宁听着耳边扎心的话,心底多少有几分不舒服,轻‘嗯’一声,继续手中的动作。

同时心中积压着一股气,一股——势必要把书法练好的气。

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。

三月后。

林以宁收拾完包子铺上的事情,见四下无人,请了半日假,下定决心,鼓足勇气,前往书斋。

抄书的前提,是要通过书斋老板的测试——现场手抄一份文章。

甫一踏入百家书斋。

林以宁朝迎上的书童一拜礼,告知来意,书童微微吃惊,打量了她一番,让她随意寻一处桌案,写完先交付给他先行过目一遍。

道了声好,寻了一处僻静之处,学着记忆中父亲的样子,开始细细描绘,一笔一划。

真正使用毛笔写,和手指写,有很大的区别——毛笔头软,力道掌握不好,很容易将纸张晕染开来。

一回生,二回熟。

第一个字写得很不尽人意。

后面的字,不断吸取前面犯错得教训,追求一个字好过一个字。

渐渐地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。

时光飞逝,半日光景,转瞬即逝。

待林以宁呈递上自己抄录的文章之时,心中有些底气不足,若只是看后半步的字,还是不错的,前半部分——纸张上一团,一团,墨水团子。

有些不利索,不干净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先婚后爱:成了前男友他舅妈

先婚后爱:成了前男友他舅妈

寡妇村老王
苏蛮蛮被谈了四年的男朋友劈腿了。还被男朋友的妈妈当面羞辱炒了鱿鱼 意灰意冷之下随便跟另外一个男人闪婚了。 这个男人对自己百般温柔,宠爱有加。 婚后她才知道这个男人不仅是自己原公司的顶头上司。 还是前男友他妈妈的亲弟弟,前男友的亲舅舅! 苏蛮蛮整个人都震惊了,什么玩意?她居然成了前男友的舅妈? 偏偏她的这位老公,是只千年老狐狸,白天还是雷厉风行的总裁,夜里就变成了一头吃人的大灰狼。 夜夜在她耳畔柔情
言情 连载 77万字
终极小村医

终极小村医

箫声悠扬
身怀玄门医术,又偶得逆天灵宝!
言情 完结 0万字
带着超市穿到古代养崽崽

带着超市穿到古代养崽崽

花间穗
萧云樱做梦都没想到,她就下楼买个感冒药,咵嚓一个雷追着把她劈到古代来了,变成一个成亲当日就被抛弃的胖丫头。 狗男人不仅带走了她的嫁妆银子,还扔给她四个孩子。 还好小区里的超市跟着她一起来了,至少能保证不会饿死。 至于那四个孩子,看在他们可怜的份上,暂且养着吧。 (此文属于悠闲的慢节奏,双洁,孩子非男主亲生,没那么腥风血雨,轰轰烈烈,男主有身份,但是不入朝堂,不进帝都,平平淡淡的农家生活。)
言情 连载 81万字